在《紅樓夢》第十三回中,賈珍為秦可卿的葬禮大辦,特別請來了王熙鳳協(xié)助處理這件事。面對寧國府在人力、財力和物力管理上的混亂,鳳姐總結出了五大問題: 第一,人口雜亂無章,常常丟失物品; 第二,事務沒有明確的責任人,臨時推給別人處理; 第三,開銷沒有控制,存在濫支和冒領的現(xiàn)象; 第四,職位安排不公平,辛苦和享樂沒有均衡; 第五,家人放縱,臉皮厚的人不受限制,而臉皮薄的人卻無法晉升。 在這些問題的描述旁,有兩段批語—— 【甲戌本:舊族后輩受此五病者頗多,余家更甚!三十年前事見書于三十年后,令余悲痛、血淚盈面。】 【庚辰本:讀五件事未完,余不禁失聲大哭。三十年前,作書人在何處耶!】

從這兩條批語中可以得出幾點結論: 首先,批語的作者與《紅樓夢》的作者曹雪芹是同一家族的后人,都是舊族之家。根據(jù)前文分析,批語作者應是畸笏叟,而非脂硯齋或其他人。 其次,批語中的秦可卿葬禮這一事件,實際上源自批語時三十年前的故事,那時曹雪芹已經(jīng)不在家,因此批者發(fā)出作書人在何處耶的感嘆。 第三,王熙鳳所總結的五大問題,正是舊族家族常見的弊病,家族的后代尤其會深受其害,而批者和作者所處的家族尤為如此。 最后,盡管曹雪芹當年并不在場,但他依然知曉并寫出了當年的事,只是采用了真事隱的寫作手法,通過描寫其事理來表達當時的情況。 大家知道,《石頭記》具有自傳性質,書中的人物和事件都有現(xiàn)實中的原型,因此可以進行還原。基于此,筆者嘗試將批語中提到的五大問題和秦可卿葬禮的故事原型還原。值得說明的是,筆者的文章內容完全原創(chuàng),基于《紅樓夢》文本及公開史料,通過細致分析和考證,力求還原背后的真實人物和歷史事件,絕無任何杜撰成分。 批語中的舊族是指曾有過顯赫社會地位的家族,相當于書中的望族。例如,書中提到的寧國府和榮府,都被譽為天下望族,而當時的江寧織造曹家也確實擁有相當?shù)臋鄤荨@纾芗以拇螢榭滴醯勰涎步玉{,這使得曹家名聲遠揚。

那么,批語中提到的三十年前具體指的是哪一年呢?結合批語內容和曹家人物經(jīng)歷來分析,批語作者正是曹雪芹,而秦可卿葬禮的故事原型發(fā)生在三十年前。根據(jù)史料,曹雪芹的化名曹颙已經(jīng)在三十年前病死隱居,因此批語中提到的三十年前,作書人在何處耶正是在暗指他自己已經(jīng)隱匿在人間。 史料顯示,曹颙在康熙五十四年(1715年)正月初死,因此批語中所提到的五件事應該發(fā)生在曹颙病死之后的時光。 另外,雍正五年(1727年),曹颙的兒子曹頫因騷擾驛站被定罪,次年被押回京城治罪,最終曹家徹底衰落。因此,這五件事應該發(fā)生在1715到1728年之間。 換句話說,批語中的五件事發(fā)生在1715到1728年之間,而批語寫作的時間應在1745到1758年之間。這段時間恰好是曹頫擔任江寧織造職務期間。在這個時期,曹頫面臨著家庭和職務上的巨大壓力,因未能及時彌補虧空而屢遭雍正皇帝的斥責,且心情愈加焦慮,四處奔走請求寬容。然而,這一切最后仍然未能改變曹家的命運。

因此,批語中的三十年前事,見書于三十年后指的正是曹頫在任職江寧織造時的那些苦衷和困境,而最終這些故事也成了《紅樓夢》中的一部分。